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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4月21日《北京晨报》报道,最近,北京市发改委开始讨论市行业协会的发展和改革方案,计划用3年的时间,对现有行业协会进行“手术”: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与行业协会分开,现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已兼任的政府现职工作人员要辞去职务。
看到这条“公务员退出行业协会”的新闻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搜索资料发现,原来4天前媒体曾报道过这样的新闻--只是地点不同在深圳罢了,《深圳特区报》的报道说“公职人员全部退出行业协会,深圳行业协会实现民间化”。搜索新闻时还发现,上海早在2002年11月就出台了这个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的领导职务。南京是去年7月,广州是去年9月,沈阳是今年4月。大多城市尚未出台这个规定。
从2002年到2005年,从上海到南京,从南京从北京,“公务员退出行业协会”这个“进步”在空间上的时差是多长啊!大多城市还未出台这个规定,不知道哪一座城市将最后出台这个规定,不知道全面触摸“进步”会拖到什么时候?城市之间触摸这个进步的时差是如此之长,让人感觉进步像牙膏一样,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慢慢挤出;又像蜗牛一样,慢悠悠地从一个城市爬到另一个城市。
这条规定每在一个城市出台,都会被当作新闻传播开来。应该说,随着这种传播,“公务员退出行业协会实现行业协会民间化”的理念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甚至常识:公务员退出有利于改变行业协会“二政府”的角色,形成一种对强势管理权力的制衡机制,成为真正行业内的企业、商家自己的协会,代表会员的利益;当行业协会没有官方权力影子的时候,行业的内部组织将体现现代契约社会的特点,告别“戴着市场的帽子、舞着政府的鞭子、坐着行业的轿子、拿着企业的票子、供着官员兼职的位子”的尴尬身份。
可就是这样一个已经成为共识的“进步”,在法规中的突破是那样的慢,在各城市登陆的时差是那样的长--一项进步在某个城市已经登陆好几年了,理念也成为常识了,可其他城市还视之为新鲜的东西,舆论还不断当作新闻,许多的城市更是慢吞吞地尚未触及。这深刻地体现出地方行政变革的强大惰性,更体现出城市之间缺乏一种沟通改革经验的协调机制--应该有这样一种机制促进“成功改革经验”在各城市间的迅速普及和共享,减少“进步登陆”的时差,减小改革的代价,缩小地方政治发展的不平衡。
一些“进步”的落地是有条件的,只能在一些地方先施行先试错积累经验,进而慢慢辐射到其他地区--但像“公务员退出行业协会”这类“进步”属于普适性的理性,施行是不需要条件的,应该有一种力量促进这种“进步”在全国迅速普及--迟到的正义就是非正义,同样,迟到的进步就是落后。
与这种“进步时差”对应的是,一些教训在不同地区的重复发生,即试过的“错”一错再错,由于我们的社会在改革的推进实践中缺乏一个把“地方失误教训”上升为对全局有普遍训诫作用的制度过程,像贫困县建五星级酒店、公车改革变相为公务员加薪这样的“错”在不同地区一错再错,同样的“错”似乎是个无底洞,改革代价被扩展到无穷大。
进步像蜗牛一样在城市间爬行,试过的“错”一错再错,这样的现象很值得深思。
( 责任编辑:胡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