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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工作计划全部被打乱,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面对不是很友好的同行查账,老陆(化名)最近有点无奈有点烦。
老陆是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下属一家支行的信用卡中心负责人,最近被抽调到了工行无锡支行进行业务检查。老陆在电话中向记者诉苦:这次检查非常严格,作为检查人员,他们也很为难,如果查出了问题,就有人要下岗甚至是吃官司。但如果查不出一点问题,自己又会被领导认为是业务水平不行,而且一旦以后发现问题说不定会追究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的自查只不过是全国银行业自查的一个缩影。事实上,四大国有银行几乎都处在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自查运动中。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银监会布置而由各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信社(筹备组)负责组织,先对本行系统内进行全面自查,并在今年年底前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结上报监管部门,然后银监会及各地银监局对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督查和抽查。
“这次案件专项大检查无论是广度、深度还是力度,声势之浩大,检查之细致、全面、系统,前所未有。”某地银监分局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描述。
四大行全面自查
据工行参与此次检查的有关人士介绍,自4月6日起到5月底,工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大检查,按照工总行的要求,工行的所有营业网点都要查一遍,检查规模“史无前例”。根据工行方面的透露,目前工行已抽调近6300人,组成490多个检查组,对涉及基层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等35个方面、258项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的是2004年到现在的业务,主要涉及6个方面,包括银行卡业务、个人金融业务、会计结算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保全业务以及票据业务。
据了解,此次检查已经有了一定的成果。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业务大检查开始以后,工行大连分行的一名员工携款100多万元潜逃,估计是以前有问题,现在害怕会被检查出来。山西省发现有工作人员利用反交易挪用了客户12万元的存款。为此,记者致电工行大连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员表示,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而且他们郑主任不在,不方便回答记者的问题。而山西分行办公室人员在电话中很干脆地说了“没有”两个字随即挂断了电话。
中行认真总结黑龙江河松街支行案件的教训后,在2~4月部署开展以会计核算为内容的“拉网式”大检查,并请外部审计评价检查结果。农业银行在2~5月开展全系统的风险专项大检查,出动8万人次,对2.5万个经营机构进行检查,涉及会计、结算、信贷等11个方面的内容。建设银行也开展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加强对基层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制约,抓好案件高发行的全面整治活动。
银监会专项治理
此次银监会专项治理工作之严厉,为近年来银行界罕见。银监会给各商业银行下了军令状:建立领导办案负责制,严肃查处已发案件,并追究发案单位上一级机构领导责任,明确划出了银行完成自查的期限是2005年年底前。
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要求四大商业银行开展防范操作风险的专项检查活动,在各商业银行内部组织全面自查活动。
四大银行自查内容包括:主要业务规章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如机构组织控制、授权授信、信贷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计等。与以往银行内部自查有所不同,此次自查强调要重点检查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能够覆盖到所有部门、业务领域、岗位和操作环节。
在自查活动中,重点检查引发案件的主要问题,如:客户同意授信制度是否得到认真执行,重点检查集团性企业、家族式企业、大型私营企业的授信管理;检查是否存在关联企业多头向银行贷款、无真实贸易背景开证、承兑汇票骗取资金以及会计方面等违法违规问题。
对有关岗位和人员进行重点检查也尤为引人注意。如:对参与“黄、赌、毒”活动的员工、由经商办企业、从事未报告的股票买卖活动、不正常交友等问题和现象的员工要重点排查。“连8小时外的情况也要关注和检查,以往检查中从未有过。”上述银监分局人士说。
要突击更要日常规范
非现场稽核专家李家豪教授认为,自查是银行的正常工作,银行业最近爆出的一系列问题,和以往稽查力度不够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尤其是这些案子很多时候涉及到银行内部职工,各家银行虽然在安全控制方面下了很高的成本,但稽查机制仍然不够完善,给了他们很大的空子。可能是考虑到银行的稽核人员脱离以前业务时间比较长,所以这次抽调银行一线的工作人员来进行检查会更加有效。
上海理工大学中小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朱耀明教授表示:这种突击的大检查会查出一些问题,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银行日常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上很不完善。这种“运动式”的自查固然需要,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往完善银行日常的风险控制,提高银行的管理水平,规范银行员工的权利与业务,才能比较有效地防止此类大案、要案的发生。
在截稿前,记者听到了一个久违的好消息:4月21日,中国银行哈尔滨市道外支行成功堵截了一笔金额为498万元人民币的假银行承兑汇票诈骗案,在有效化解操作风险的同时,也为此次案件专项检查提供了一个亮点。
相关链接 银监会治乱之路
3月11日,银监会紧急发文银监通2005 6号,文件标题为《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
3月23日,银监会再次发文——《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主要内容有13项,简称“十三条”。
3月30日,银监会再次发文,随文下发了《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4月21日,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操作指引试行》,将在银行监管部门内部开展商业银行风险预警工作。
( 责任编辑:雨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