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历经近两年的起草,证券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4月24日下午开始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正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就首次提请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作了说明。周正庆说,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证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周正庆介绍说,这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证券法调整范围和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
二是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质量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三是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严、经营活动不规范、外部监管手段不足。
四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
五是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制度等不够完备,没有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留下法律空间。
六是对资本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不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
周正庆说,证券法修订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修订草案共229条,其中新增29条,修订95条,删除14条,对于实践证明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积极作用和推进改革开放、稳定发展的,对现行证券法有关条款作出修改、补充和完善;对于各方面普遍关注、认识比较一致,修改条件比较成熟的意见,尽量予以采纳吸收;对于争议比较大或目前修改的时机和条件尚不成熟的,则没有作出修订。
( 责任编辑: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