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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已有三年,对外贸易迅速增长,但与此同时,我国出口产品所遇到的种种限制比以前也更加严重。加入WTO后,中国所面对的国际贸易壁垒总的情况是怎样的?中国应如何应对这些壁垒?为此,本刊记者专门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孙国辉博士。
记者:目前国际贸易壁垒的特点是怎样的?
孙教授:国际贸易壁垒分为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其设置的目的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的经济不受外来产品的侵犯。然而,过度的贸易保护并不利于一国经济的发展。而WTO,即世界贸易组织,正是以倡导自由贸易为宗旨。加入WTO后,我国对我出口的遇到的情况是,关税壁垒逐步弱化,纺织品配额也逐步取消。与此同时,所遇到的其他贸易壁垒却比以前严重,这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国外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力度加大。对我国实施反倾销的国家,不仅有欧美、澳大利亚、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有像土耳其、埃及、印度、韩国这样一些发展中国家;所涉及的产品既有日用品行业,也有机电行业,既有制造品,也有矿产和养殖品;有资料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反倾销案件占世界总量的1/7-1/6,而加入WTO后,这一比例大大增加,中国已经成为外国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国家。
2、技术性壁垒已经成为我国产品出口的主要障碍。广义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与合格评定程序,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与措施,包装和标签规定,信息技术壁垒以及绿色壁垒五个方面。我国出口产品所面临的技术贸易壁垒主要来自美国、欧盟和日本;所涉及的行业主要有农业、纺织服装业、轻工、机电、五矿化工和医疗保健业。有资料显示,我国有70%的出口企业和40%的出口产品遭遇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限制。
3、中国出口产品还受到诸如以美国“337”条款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以及来自欧美等国的对华特别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立法的限制。
记者:中国所遭遇的贸易壁垒限制,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
孙教授:可以说,中国加入WTO后所面临以上国际贸易壁垒的严重限制,既有不合理的一面,也有合理的一面。说不合理的一面是因为,中国经济在飞速发展,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在快速提高,尤其是中国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和原材料的比较优势,保证了我国在相关行业中的国际优势地位。与此同时,我国对外贸易在飞速发展,2004年已超过万亿美元大关,我国已成为真正的贸易大国。在此种情况下,相关进口国家百临中国富有竞争力的产品和销售规模,为保护本国产业,必然想方设法设置障碍,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做法。这是一,二是,中国毕竟在发展过程中,作为发展中国家大量承接了西方发达国家所淘汰的产业,在此情况下,西方国家按现在的先进标准来要求自己过去曾经从事 而现在又不从事的产业,是不公平的,是不合理的。第三是,目前所谓的“国际标准”绝大部分是发达国家按其自己当前的发展水不设计出来的,他们根本没有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具体情况,一味让发展中国家的产品也符合其标准要求,这也是不公平,不合理的。
说有合理的一面,是因为,中国企业在对外出口竞争中,毕竟存在相互压价的现象,中国的产品标准化水平毕竟很低,加入WTO后,在对外贸易大发展的形势下,中国从政府到行业组织再到企业,在很多工作上毕竟没有做到位。这也正是我们需要努力的地方。
记者:那么,中国如何应对上述方面的挑战呢?
孙教授:其实,不管是反倾销,还是技术性贸易壁垒,或是其他诸如知识产权保护和“特护”限制等等,从中国遭遇的主观深层原因来看,实际是共同的。因而,我认为,应对当前国际贸易壁垒的对策,应该从自我做起,并要综合治理,形成一个有机的应对系统,有效的运作机制。这个机制就是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要三位一体,有机开展工作。
1、政府的职能。中国政府要进行积极的外交活动,通过加入区域经济集团,使企业在集团内拥有相对宽松的贸易条件和环境;通过外交活动,争取在WTO中有更大的话语权,力争在各种WTO协议的制定中争取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条款;政府要制定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业发展和企业行为,使其走上创品牌、标准化的道路;政府要与行业协会一道,建立国际贸易壁垒的预警系统,保持对各国贸易壁垒信息的敏感性,并能及时作了影响度和影响面分析,以指导企业出口经营活动。
2、行业协会的职能。行业协会除要与政府一道建立国际贸易壁垒的预警系统外,还要在政府相关法规的指导下,制定行业标准,并通过认证制度,扩大标准的影响面,最终影响国际标准,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为此,行业协会要加强同国外行业协会联系,随时了解掌握国外行业标准的变化情况,同时,行业协会要发挥指导与协调作用,倡导企业形成统一标准,一致对外的面貌。另外,一旦出现国际贸易纠纷,行业协会要发挥主力作用,因而要在国际贸易壁垒预警系统中,建立有效的应诉机制,及时解决贸易争端。
3、企业行为。减少国际贸易壁垒的限制,企业是根本。首先,中国企业在发展战略上,要冲破原有的观念,通过标准化动作,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名牌,以此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而不能固守原有的劳动力成本优势和原材料优势,一味地打价格战;同时企业一旦具备了核心竞争力和良好的管理能力,应该真正“走出去”,对外进行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当地销售,这样,一方面,可以绕过国际贸易壁垒,另一方面,可以直接接触和掌握国际或当地行业和产品标准;其次,企业要想发展对外出口业务,必须事先认真研究目标国家的各种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尤其是要掌握WTO框架下的各种技术标准,并按这些标准要求去经营生产。在一定时期内,企业要想出口,只能去适应这些标准,而不可能改变这引起标准;再次,企业在国内要善于发起建立或积极参与企业战略联盟,在研发和生产上,倡导统一标准,有可能的话,要同国外同行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倡导跨国家的标准统一,最终能影响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
4、对于已经在行业内倡导的标准,不管是国内标准,或是国际标准,企业要认真落实,善于保持,不能急功近利,见利忘义,对中国企业来说,这种规范化动作,长期精细化运作,是一种巨大的挑战,我们所遇到的反倾销,技术性贸易壁垒,或知识产权保护限制等,很多案例都是出于此问题上;最后,中国企业也要建立对贸易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国外的立案调查要作出快速反应,并协同行业协会积极进行应诉。
来源:[现代企业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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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淑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