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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五一,不管是走在大街小巷,还是吵闹的公交车上,不管是在喧嚣的工厂,还是优雅的写字楼、办公室,听到最多的就是去那儿旅游、看到最多的是商家的各色的促销活动。例行惯例,新闻媒体也拿出了许多版面、时间来报道,引导公众如何旅游、购物,提醒谨防上当受骗。年年五一,年年相似,似乎五一国际劳动节演变了成了公众的旅游节、购物节,狂欢节,商家的促销节,政府的庆祝节、表彰节。
成千上万的劳动者亦在这“休假”的狂呼中解脱了长期劳动积累的疲惫。这是劳动赋予他们的权益,他们有理由充分的享受。但是,在这狂欢的节日里,还有一群人不能狂欢,他们被“劳动”伤害着、呻吟着:工资或被恶意、或被隐性拖欠、克扣,加班加点却得不到任何补偿,不签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被拒缴,工伤得不到解决;五花八门的劳动欺诈更是难以列举。据笔者观察,这种侵犯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在农民工群体、工人群体中特别严重。他们不懂得多少劳动保障条例,不知道如何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劳动权益,除了那些也许可能被拖欠、克扣的工资外,剩下的就是被 “文明”的单位任意摆布。即使他们知道了自己的劳动权益被侵犯,也很少有人去据理、依法争取。笔者的一位农村亲戚在济宁市建设银行某支行做了14年的勤杂工,期间没有合同、没有社保、只有可怜的工资,当他今春不幸得到中风,不能在工作时,单位却欲以微弱的补足辞退,上了年纪的他无奈在家听任单位的摆布。
设立“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初衷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庆祝争取到来的合法权益。在“五一”狂欢之际,忽略、淹没那些被“劳动”伤害、正当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弱势群体,有违“五一劳动节”的精髓。因此,在劳动者“假期狂欢”之时,相关职能部门不能例行休假,而应拿出切实的行动,或深入宣传《劳动法》等相关劳动法规,或集中接受投诉处理劳动纠纷、劳动侵权;或深入调研、研究劳动侵权的最新动向、新问题、新焦点,如3.15消费者权益日一样,行动起来,以切实宣传、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
五一期间,若能真正关注弱势群体的正当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其一,可以让劳动者感到“五一”节是真正是他们的节日,而不是商家的促销活动、公众的旅游节,真正让“五一”给他们一种“家”的感觉。这种感觉能够增强他们劳动光荣的自豪感;其二,可以起到比日常工作更好的舆论宣传效果,增强劳动者的劳动意识、维权意识,有效减少劳动侵权、劳动纠纷发生的几率;其三,可以起到“敲山震虎”的连带效果,集中处理劳动侵权、劳动纠纷,辅以舆论宣传,对于那些长期侵占、剥夺、隐性欺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企事业单位有一种无形的威慑力,提醒他们忽视员工的合法利益将要受到来自法律和舆论两方面的制裁。其四,可以集中处理长期久而不决的劳动纠纷、劳动侵权案件,消除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的因子。
愿“五一”节能为劳动者的权益说话,期盼“五一”节能切实关注弱势群体的合法、正当的劳动权益。
( 责任编辑:沈亚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