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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试点
中国证监会很巧妙地将这个皮球踢回给了上市公司和流通股东
股市面临解决股权分置的最佳时机?还是扩容的高速开始?节后股市将走向何方?股市将迎来新的征程吗?
试点通知摘要
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共有11点,其中最重要的分别为以下几点,即:“一,为了保持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的改革意向和保荐机构的推荐,协商确定试点公司。试点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三,试点上市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为流通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做出相关安排。(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应当明确告知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二)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当不少于3次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催告通知,并为股东参加表决提供网络投票系统。(三)独立董事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四)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做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四,试点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保荐机构协助制订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相关事宜进行尽职调查,对相关文件进行核查,出具保荐意见,并协助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保荐机构应当指定3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保荐事宜。”“五,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获得流通权的股份,应当做出分步上市流通承诺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一)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二)持有试点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应当承诺,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另外,中国证监会当天就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发表谈话中谈到了关于试点启动后的“新老划断”问题。“新老划断”是指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不再区分上市和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对存量上市公司分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必须选择适当时机实行“新老划断”。从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大局考虑,实行“新老划断”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和相对稳定的定价环境,要通过改革试点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解读篇:股权分置试点动了谁的奶酪
备受市场关注的股权分置试点启动,市场各方对此反应无疑非常激烈,有的认为困扰中国股市多年的利空终于解决,大牛市将来临;也有的认为无论哪种方案都是变相超级大扩容,大熊市将来临;也有的认为是由于采取分类表决对机构重仓股非常有利,市场将走向分化……而这一方案到底是好是坏?我们又该如何去看待呢?一、此一方案让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进行博弈,目的在于双赢从《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以上几点看,最重要及最关键的是第一点,即国有股要不要流通,怎样流通,这问题我们不管,由各公司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谈判解决,且主要由流通股东表决通过。这样看来,困扰我们市场多年来最严重的问题,由市场矛盾双方自行解决,国家只需出台一个能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又能限制随意流通行为的政策,这就OK了!尽管这一试点方案看起来非常简单,但其实这是中国证监会吸取市场经验及教训后终于“醒悟”了———何不抛开纷纷扰扰及转移目标,将自己置身事外,于是,中国证监会很巧妙地将这个皮球踢回给了上市公司和流通股东,让各公司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去争吧,自己看热闹去!从中国证监会将皮球踢给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这一点看,其策略确实非常高明。此一方案只是一程序性方案,管理层对具体方案并没有任何原则性的规定,只充当试点审批和裁判的角色,表现出置身事外的态度。博弈完全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之间进行,保障公众股东利益的主要是分类表决机制。而管理层之所以不拿出一具体的方案,而是让双方去博弈,这对流通股东是有好处的。因为只有流通股东能赢,非流通股东才能赢,从而达到双赢,并使博弈进行下去。而上市公司提出的方案若不能使非流通股东满意,非流通股东在分类表决制下,大家团结起来,通过各种渠道(如网络、证券公司)动员散户积极参与投票,而投资者在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时往往不会漠视的,而这往往会导致该流通方案朝有利于流通股东的方向发展,而若上市公司提出的方案不能令流通股东满意,则该方案有无限期搁置的可能。而关于“试点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股权分置问题解决方案”,这给予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很大的空间去选择哪种试点方案,监管层出了一个大方向,让上市公司、保荐机构等充分发挥其角色,这将迫使上市公司下苦功夫“修内功”,从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诚信、质量。显然,在非流通股东操纵流通股东的成本(监管、收购、法律成本)非常高下,最终的方案还是有利于流通股东,流通股东掌握着方案制定及实施的话语权。二、方案的实施不会引发大规模的扩容从《通知》的第五点看,凡需要试点改革的企业非流通股在第一年内不能流通,第二年只能流通5%、第三年流通总比例不能超过10%(实际上这一年也只能流通5%),而第三年以后,若中国证监会不作进一步的规定,显然是可以全流通了。显然,从扩容这一角度看,实行试点的公司在第一年内并没有扩容,第二年及第三年每年只有5%,这在数量上也很小,而关键是第四年以后,扩容才会铺天盖地而来。而我们现在是考虑三年后国有股、法人股占股票市场2/3的非流通股将可以合法地全部流向市场,对整个市场将造成很大的冲击、市场将难以承受呢,还是先考虑眼前这种缓慢减持对市场压力非常小的局面下,股市可能因此而产生一波风起云涌的大行情呢———毕竟有三年的时间,要走一波大行情是完全可以的。而我们即使考虑一下三年后的情况,非流通股东也不存在大面积减持的可能,毕竟大股东也不会轻易拱手让出公司的控股权的。同时证监会对减持方面也控制得比较严格,如规定“三是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故目前方案的实施,并不会很快就引发大规模的扩容。三、本方案对市场炒作方面相对有利股权分置方面的权威专家张卫星认为,这份通知最大的漏洞是规定决议需要类别股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而没有投票率的规定。这样大股东自己炒自己坐庄的公司特别容易通过。同时张卫星认为第二个漏洞是非流通股一年内不上市流通,这样庄股敢于肆无忌惮地炒高股票,而无须担心非流通股上市。这果真是漏洞吗?笔者认为,我们不能指望中国证监会能拿出一个十全十美的方案,何况目前的方案只是一个程序性方案。故我们也不能要求这一方案能统领全局并照顾到方方面面。而此一方案留下的漏洞其实也是市场的机会之所在。股权分置试点的开展,无疑将形成试点的热门板块,而大家都来炒作这一板块,在有三年的喘息期下,其股价炒高一倍将绰绰有余。而要使试点不失败,目前能够试点的少量公司无疑将会从成长性好的上市公司中进行选择,这也将为市场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而非试点公司要跟风进行试点,其前提无疑是公司的基本面要好,若没有好的基本面进行配合,恐怕难以试点下去。而这也迫使这些公司加大重组冲动并出现良性重组(难免会出现包装式重组,但如果重组方案不好,被流通股股东否决,是无法通过的),这样,市场炒作题材将会大为增多。而另一方面,占有大量流通股的主力庄家因掌握着较大的话语权也更有积极性参与博弈,尽管这里面难免会出现一些上市公司跟庄家勾结的情况,但在上市公司与庄家也处于博弈的角色上,这种方式完全有别于以往那种上市公司与庄家以坑害散户为目的的勾结,无论是上市公司配合庄家搞好试点方案还是庄家配合上市公司,上市公司都要输送更大的利益给流通股股东。故此一方案是有利于庄家炒作的风起云涌、有利于筹码集中的股票、有利于散户的博弈,及市场的活跃的。四、关于“新老划断”问题按中国证监会的说法,“新老划断”是指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不再区分上市和暂不上市流通的股份,对存量上市公司分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而中国证监会对“新老划断”的问题的解释是等条件成熟。从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大局考虑,实行“新老划断”需要具备一定的市场条件和相对稳定的定价环境,要通过改革试点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而目前我们对此一问题确实也不用太担心,因为这一问题只有在大牛市中才能更好的解决。而这其实是另一个博弈。现在的新股发行仍然是按股权分置的形式发行。尽管中国证监会推出的此一方案不可避免也有其局限性。但在股市创出六年新低,无数投资者亏损累累,市场极度迷茫的关键时刻,而在面对着无数的不确定性、面对着千差万别的上市公司、面对着复杂纠缠的利益关系的反复博弈,监管部门只能对一些原则性问题作出规定,它是不可能出台一个统一的股权分置方案的。因此,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困难性是显而易见的,试点是必须的。只有通过试点才能发现问题之所在,才能发现现有的试点方案与规则之不足,并通过试点来调整、修正与完善,这样才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正着。中国证监会敢于推出这么一个方案,并着手去解决这一纷繁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还是可以看出管理层的决心和勇气!或许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无论目前这种方式是好是差,笔者感觉管理层已经尽力了!虽然中国证监会将这一皮球踢给了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但从最近一年多来市场对股权分置的反应及中国证监会所承受的压力看,笔者觉得这一方案还算比较温柔!至少不会自作主张的推出一个自以为是的方案!———毕竟众口难调,目前很难找到一个市场各方都大体能接受的方案!无论这一方案是大利好?大扩容?大考验?还是什么?5月9日,即节后的股市照样要开盘,股市会怎么走?投资者又该如何操作?这也是实实在在、不可回避的问题。后市操作上又如何应对呢?我们再从技术上分析一下后市走向。
技术篇:大不了从头再来
尽管这种方案出台后,很多人都悲观地认为股市甚至有展开新一轮下跌且有崩溃的危险。而这个通知是好是坏,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的人看到的是机会,有的人看到的是悲观。我们在此仅从技术的角度进行分析。2001年6月至2005年4月,中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刺骨的严寒,股指从2001年6月14日2245点开始的市场大调整,调整到了今年4月28日的1135点,股指调整时间之长、跌幅之大实为罕见。而从技术上看,目前大盘处于什么状态呢?我们用波浪理论来进行分析:因市场对波浪理论的数浪方法有较大的分歧,笔者倾向于以下这种数浪方法:将1994年的低点至2001年的高点看作是第三大浪,从2001年6月至今年4月的调整(及以后的)看作是第四大浪。可以看出,目前的走势进入四大浪,而第四大浪一般以A、B、C三浪进行调整,故再进一步推测,则目前也处于第四大浪的C小浪:如果我们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目前股指四大浪的C小浪又以复杂的三浪展开(a、b、c),其中c浪又以复杂的三浪展开(c1、c2、c3),现在股指正处于第四大浪的C小浪的c浪的c3子浪之中(目前还不能下结论说c3小浪已经走完,但已趋于结束状态)。尽管至今还不能判断c3子浪已走完,但现在确实到了调整的末端,今后若再度调整,则结束第四大浪调整的机会比较大。显然,从技术上看,股指已处于第四浪的调整末端,即使再度下跌也只不过是从头再来,并在调整结束后进入第五大浪。或许今后下调将是极为难得的买入机会。
市场操作篇:试点个股机会最大 把握新的起点
股权分置试点的启动,无疑对我们的市场震动极大,而这也使得节后股市走向极为引人关注。尽管很多投资者都非常担心,而从网上投票结果看很多投资者都视之为利空。但我们认为市场主要是炒作预期,短期看这种压力不大,未来的扩容压力要3年以后才可能大规模的出现。故笔者认为,《通知》的出台可能会对垃圾股及成长性较佳的上市公司、反复炒作过的庄股,甚至对一些大幅炒高的基金重仓股构成较大压力,需要对这些个股保持极大的警惕。这些垃圾股因占的权重有限,对大盘未必会造成极大的威胁。股指是否会大跌,取决于权重指标股特别是蓝筹股的动向。管理层在大盘处于极端低迷时发布这一《通知》,其目的当然不是想雪上加霜而打大盘一把,其对于股权分置进行试点的决心极大和非常有信心,这也可能意味着管理层在后续政策上仍有不少利好可以调控股市,使得机构倾向于把目前的股权分置试点当作利好来看待。同时,在相关政策明朗下,一旦试点成功,对证券市场将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故在试点工作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且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下,初期的改革方案可能会比较有利于流通股东,这将导致市场出现相关的热门板块。投资者对那些有可能率先获得试点的个股可重点关注。笔者认为,较有成长性的蓝筹股及中小企业板个股极有可能拔得头筹,投资者可重点关注。股权分置试点的启动,无论市场当其是大利好大利空还是大扩容大考验?我想,我们已站到了市场的风口浪尖上了。应该看到,这么一个问题拖了这么久,这么多的股民遭受了这么久的精神折磨,现在终于到了该解决问题的时候了。解决过程虽然要付出很多代价,但如果久拖不决,代价会更大———这几年来的熊市已说明了一切!无论它对节后股市带来大涨还是大跌,都标志着中国股市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不论试点的开始是否令市场认同,它都将开启中国股市新的纪元。因为困扰我们市场多年的股权分置将逐步露出它的面目。我们站在6年来的底部区域,涨,是牛市!跌,也将跌出底部!我们有理由相信,股市将会面临着历史性的机遇,我们的股市将迎来新的征程!
( 责任编辑:林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