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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财经讯,5月13日,即昨日涨停开盘之后,今日两家被列为第一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试点公司的清华同方(60010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紫江企业(600210)(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在集合竟价的时候再次以涨停开盘。但截止到9:32分,清华同方股价10.53元(涨10.03%),牢牢的封在了涨停板上;而紫江企业股价3.15元(涨2.94%),被巨大的抛单打开了涨停板。搜狐股票会对试点股票的走势进行跟踪报道。
紫江企业试点方案亮相 流通股东每10股获付3股
紫江企业于11日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具体内容是:非流通股股东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付3股,支付完成后公司的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维持不变。
据悉,按照公司当前的股本结构,非流通股股东将支付的股份总数为17899万股,其持有股份的理论市场价值减少了7938.4万元,而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的理论市场价值将增加7938.4万元。
据了解,紫江企业现有法人股东5家,其中大股东紫江集团持有52915.06万股,占总股本的36.83%;第二大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是外资股东,持有30599.1万股,占总股本的21.3%;另外3家是紫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合计持股496.9万股,占总股本的0.35%。
紫江企业将于6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登记日定为6月2日。根据方案,临时股东大会就董事会提交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出决议,必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另外,在审议该方案时,公司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并且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不少于5个交易日的网络投票时间,具体为6月7日至13日中的交易日时间。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催告通知,三次催告时间分别为5月16日、6月2日、6月6日。
在非流通股分步上市安排方面,紫江集团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承诺期满后,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4%,在36个月内不超过10%,并且,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二级市场股票价格不低于4月29日前30个交易日收盘价平均价格2.80元的110%(即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3.08元)时,才可以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股票。
珅氏达公司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并承诺在紫江企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将遵守相关规定,只出售已持有的紫江企业股份,而不会增持紫江企业股份,同时也不会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份。
清华同方试点方案亮相 利用资本公积金10转增10
清华同方11日推出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将以现有股本为基础,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7515609股,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北京沃斯太酒店设备安装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可获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10股转增10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的对价(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56股的对价)。
上述方案实施后,公司新增股份273030533股,总股本将增至847642828股。
清华同方改革方案的主要特点在于,以通过资本公积转增的方式,调整股权比例,达到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给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的对价;非流通股东股票价值在实施后可保值增值,且控股股东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清华同方未来业绩增长可以抵消因转增股本带来的股本扩张压力。
据公司介绍,此次方案设计思路主要有三:首先是要保证国有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相对控制权不低于33%;其次,采用公积金转增股本这种比较常规的市场通行做法,方案比较简单,便于操作;再次,方案实施能够促进上市公司的后续发展,且未来业绩也能与方案匹配。
据了解,在昨日的清华同方董事会上实际上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讨论,而最终获得董事会通过的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反映了近日机构和普通投资者的反馈意见。根据时间安排,公司将提交相关部门审批,以及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预计在6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清华同方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独立董事还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
清华控股董事长荣泳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是在全流通之后,保持对清华同方的控制力将是清华控股的长期战略。
清华同方表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将贯彻实施“发展与合作”的战略方针,利用解决股权分置给证券市场带来的金融创新机制,着力选择股权并购、股票期权等金融工具,积极构造基于产业链竞争价值为重点的战略发展途径,进一步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增强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塑造差异化优势、提升公司品牌的价值。
( 责任编辑:阿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