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6月1日起实施 多数纺织品税率为原来5倍
北京消息 记者日前获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纺织品出口关税作出调整。多数纺织品的税率为原来的5倍。具体调整如下:
对2005年1月1日开始征收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9项8位税目产品下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对亚麻单纱(税则号列53061000)开征出口关税。
对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148项纺织品中的3项产品调低出口关税税率;对2项产品停止征收出口关税,这两项产品是其他针织或钩编衣着零件(税则号列61179000)和非针织非钩编服装或衣着零件(税则号列62179000)。
此外,2005年1月1日开征出口关税的其他纺织品继续按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税率征收出口关税。
具体产品及税率表有关企业和个人可在财政部政府网站(WWW.MOF.GOV.CN)上查阅。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为了建立纺织品贸易新秩序,缓解贸易摩擦,中国做出了让步。"
搜狗(www.sogou.com)搜索:“纺织品”,共找到
3,718,493
个相关网页.
( 责任编辑:张雪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