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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股东同时表示,中诚信托、国都证券、嘉实基金公司管理的有关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的投资行为,为其各方自主决策行为
针对媒体对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邢矿集团)部分关联方持有金牛能源股票的评论,金牛能源今天刊登澄清公告说,邢矿集团无买卖金牛能源股票的行为,也未通过或授意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买卖金牛能源股票的行为。
在相关媒体的报道刊登后,金牛能源给邢矿集团发函问询。邢矿集团的答复说,邢矿集团于1995年11月20日出资4000万元参股了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之后中煤信托更名为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托),邢矿集团董事长郑存良(公司董事)于2004年4月起担任中诚信托董事。截至公告日,邢矿集团持有中诚信托3.33%的股权,邢矿集团董事长郑存良(公司董事)于2004年4月任中诚信托董事;2001年,邢矿集团出资5000万元参股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公告日,邢矿集团持有国都证券4.67%的股权。而根据中诚信托的公开信息,中诚信托现持有国都证券24.29%的股权,为国都证券的第一大股东。同时,中诚信托持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8.40%的股权,为嘉实基金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截至2005年3月31日,嘉实基金公司管理的嘉实服务增值行业基金、嘉实成长收益基金为金牛能源前10名股东,嘉实成长收益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由嘉实基金公司管理)为前10名可转债持有人。除上述情况外,邢矿集团与中诚信托、国都证券并无其他关联关系。
邢矿集团还郑重声明说,邢矿集团无买卖金牛能源股票行为,也未通过或授意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买卖金牛能源股票的行为;中诚信托、国都证券、嘉实基金公司管理的有关基金和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的投资行为,为其上述各方自主决策,邢矿集团对上述各方并无控制力,亦对其买卖金牛能源股票行为亦无决策权。
金牛能源公告说,公司已按照《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相关要求,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了公司前十大流通股及前十名可转债持有人的关联关系,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报纸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对于发表不当言论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媒体和或个人,金牛能源将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