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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闹了一阵子后,一度让市场感觉恐惧的股权分置第二批试点在众说纷纭中呼之而不出。
然而最近松动些的消息说,如果没有太意外的事情发生,股权分置第二批试点应该能很快出台,有人甚至大胆预测说是6月中旬,这离5月9日公布首批试点也不过一个月而已。
可以肯定的是,在尚福林表达了“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改革决心后,对第二批,甚至更多批试点的出台,投资者早就有了心理预期,所谓的压力也只不过拿来说说事而已,但需要指出的是,在推出第二,甚至更多批试点的时候,不进行认真反思,而一味“不受干扰,坚定地走下去”也是极其危险的。
那么,反思什么?如何反思?
首先需要重申的是,我们不能以短期内大盘之涨跌来判断一个方案或者一个政策措施的得失成败。决策者最需要的当然是坚持改革的决心,而作为投资者,现在,需要的是耐心。
我们知道,之所以是“试点”,就是因为这是管理层预留了回转空间,当然了,把它理解为“退身步”也不无道理,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就目前而言,当是众多方案的试错阶段,其后会有实践证明较好的方案则会被运用于下个阶段,“试点”而又分批次,正是表明了有关人士对试点的重视程度。
公平地讲,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首批试点方案的确是低于公众预期的,人们普遍认为试点公司代表性不强,公司质量一般。说实话,当公布了这几家公司名字的时候,笔者也颇感有些意外,以为和之前同事们普遍猜测的大相径庭,当然了,这或许和目前管理层惯以“出其不意”手段解决一些问题的思路有关,但预期的落差必然导致投资者的反弹,管理层对此不可不察。
其次,不要说直接投资者,就是我们这些置身其外的人也都感觉到,这些公司的非流通股补偿幅度也是低于预期的。
我的同事水皮先生甚至对清华同方的方案细算了一笔账,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个让流通股股东自慰的方案,这又是一个充满了欺骗性的方案。”至于为什么得出这个结论细节就不说了,因为通过看似复杂的股份权益来回换算,最后就是,流通股投资者远未从改革中获取那份应得的权益。
其实,股权分置改革启动后市场之所以会剧烈波动,原因之一是由于试点方案的出台,并未带来想像中的预期稳定,相反,带来了一系列的不确定:改革的时间跨度不确定,补偿标准不确定,方案不确定等等。
那么,最该反思的是什么?那就是,即便是大原则下的分散决策,但也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和边界。比如,该如何选择合适的试点公司?是否需要明确最低补偿标准?是否需要明确改革的时间表?
再比如,在试点改革中,很多人对“对价”有着相当大的理解差异。流通股东从弥补投资损失的角度出发,希望越多越好。而非流通股东从获得流通权的角度出发,希望不损害创业利益。那么,这时候,就需要对“对价”的法律边界进行严格的界定。
据说,目前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等方面都在检讨、反思,并就如何完善试点的问题,相继召集券商、基金、专家座谈。而我希望的就是,现在要抓紧推出改革配套措施,尽量细化责权边界,消除不确定性。也只有这样,市场才不会在下一个震荡和不安中迎来第二批乃至更多批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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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悲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