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琰)国家外汇管理局昨天发布《关于现阶段完善出口预收货款和转口贸易收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表示6月1日开始,境内银行在收到收汇单位单笔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的4类境外汇款后,应该根据汇款指示审核汇款性质,并将其转入收汇单位开立的待结汇账户。
这4类汇款包括:预收贷款;转口贸易收汇;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但银行据此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四是境外汇款指示中明确结汇入人民币账户,但银行据此也无法判断具体交易性质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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