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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经济政策亟待法律固定
从1月18日投资近千亿元的30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公开被叫停,到4月13日圆明园防渗工程环评听证会的召开,国家环保总局这个软“局”终于挺起了腰杆。是什么力量催生了环保执法者的勇气?“环评风暴”后的环保总局何去何从?
正常的执法监督取代“风暴”说
南方网讯 同环境污染较量了20年的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说起目前我国的环境状况依然是报忧甚于报喜。
他说,目前我国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已经大大超过了环境的承载能力。
解振华算了一笔账,同等单位GDP的增长,我国一些主要的污染指标,比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强度是发达国家的8到9倍。不仅如此,发达国家在100多年的工业化过程中遇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的20多年集中显现。
一方面是严峻的环境污染形势,另一方面又要面对犹如“韭菜”一样的环境违法企业。之所以这样说,解振华说,是因为这些违法企业如同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长一茬。
据解振华介绍,近些年,国家环保总局每年都有执法专项行动,每年都有上万家企业被查处。但是,你前脚走,后脚违法企业就开工,污染反弹难禁难止。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在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支持下,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新账”、“老账”一起算,算“老账”继续严打,不欠新账,就得在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认真执行上做文章。解振华告诉记者,这就有了今年初叫停30个大项目以及圆明园听证会。这两个大动作赢得了公众以及社会各方的极大赞誉,被誉为“环评风暴”。
对此,解振华则向记者展示一个环保执法者的平常心。他说:“‘风暴’这个词是媒体加上的,我倒不认为是什么‘环评风暴’,这就是一次正常的执法监督。”
国有大企业应带头守法
“去年我们取缔关停了6400多家违法排污企业,关停这么多的企业应该说影响很大了,但为什么还没有关停这30个大项目的影响大呢?就是因为这30家企业规模大,有的一个项目投资就达几百亿。这次被叫停的30个项目,都属于程序违法,该报批的没报批。”解振华说,30个大企业的例证说明,大企业是否带头守法影响重大。
解振华透露,过去,环保总局曾发布消息说,我国的环评执行率达到90%以上,但实际上,如果以必须做环评的建设项目为基数来计算,环评的执行率只有40%到50%。
解振华认为,大企业应该带头遵守法律。国有大企业带头守法,就能带动其他企业。而如果环保部门只打小企业,公众不服,社会不服。只有敢于向包括国有在内的大企业动手,敢打大的违法企业才能显示环保执法的公平、公正,才能更有教育寓意。这也正好符合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调整结构,避免重复建设的要求。
环境经济政策亟待法律固定
“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我国环境执法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痼疾。
怎样解决这一问题?解振华从环境经济政策入手,到制定法律法规落脚,开出了一个全新的“药方”。
他说,排污收费,污染者负担,环境税等等都是已经实施或酝酿实施的环境经济政策,在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运用这些环境经济政策。
他提出,比如,污染者负担的原则,现行条件下,有的污染企业方方面面可能都不具备治理污染的条件,那么,就应该成立专门的污染治理企业,由专业治污企业承担起治污的任务,被治理的企业向专业污染治理企业付费就可以了。这样,污染治理就不是一个企业的事情了,而变成了由社会共同承担的责任。再比如,目前的环境经济政策中的排污收费制度应逐步向征收环境税过渡。
“过去我们行政执法多,使用经济杠杆不够。应该更多地用经济的手段治理污染问题。比如,要实行污染者负担的原则,谁污染,谁就要负责治理。没有技术不怕,拿得出钱也行。这样,就把原来一方治污转变为多方治污”。“这样的经济政策必须在法律上有所体现,也就是说最终要通过法律的形式把经济政策固定下来”。对此,解振华特别举例说,去年修订的固体污染防治法中,就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这样一个环境经济政策修订到新法中去了,在新法中规定了生产企业有责任回收废物。
环境经济政策经过法律固定后,污染企业“久污”不治的问题就可大大改善。
解振华说:“如果企业造成的污染不解决,就应该让它付出代价,这代价就是———不是企业治理污染,就是污染消灭企业,法律要能做到这一点,企业就会自觉的治理污染了。”
目前,违法企业之所以不去治理污染,弄虚作假,主观上是因为法律对它们的制裁太轻,执法的力度还不够;客观上,环保部门作为执法部门只有罚款的权力,而限期治理、停产整顿的权力都在当地政府,如果当地政府认识不够的话,违法企业就难以得到应有的处罚。这也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解振华说,在去年修订的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已经把限期治理的权力给了环保部门,但这只限于固体废物,国家环保总局拟在今年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和以后修改的环保法律中,也增加这个规定。此外,环保部门还应该有对违法者更具威慑的权力,这样才能对违法企业起到震慑的作用。
在结束采访的时候,解振华说,在期待环境经济政策及早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的同时,国家环保总局将严格环境准入制度,查处一批没有经过环评和环保审批、违法违规上马的项目,按照法律停止其建设;同时,区域、流域开发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没有经过区域、流域整体开发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将不予受理。重大敏感的项目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要实行公示和举行听证会。
不以“风暴”自喜、自居,却以“正常执法监督”自勉。这正是在环保领域工作了20多年的解振华局长的风格。就让我们期待“正常执法监督”来得更频,更猛烈吧!(编辑:张晓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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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