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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评价不能简单化
《中国经营报》:近日《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称中国税务负担排名全球第二。请问该如何看待这个排名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请谈谈中国税收负担现状。
王朝才:中国税负全球第二这种说法不正确,我们常用的税负水平评价标准有两种:一是宏观税负,即税收占GDP的比重。我国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约20%,即使加上社会保障收入也不过25%左右,总体上这个税负水平并不高。而北欧好多国家都达到了40%~50%的水平,因此说我国的税负仅次于法国有些过分。二是微观税负,也就是从个人和企业角度分析税收占其收入的比例。《福布斯》主要是从雇主和雇员两方面考虑的,也就是企业角度和个人角度调查。不可否认,我国企业承受的税负是有点高,但这也只是对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确如此,对于外资企业的税负并不高。个人方面的调查也有些偏差,《福布斯》选取的模版是北京,而调查的对象则主要是收入在5万欧元以上的人群。这些人群承担的边际税率确实有些高,最高税率达到了45%,但这类人在中国只占极少数,而且高收入人群中还有很多灰色收入没有纳税。因此这种调查数据不具有代表性。
申长平:在各国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宏观税负本身不具有可比性。因此简单的用一些数字评价税负水平是不科学的。评价税收负担事实上主要应从两方面加以考虑:1.税收负担是否在民众的承受范围内;2.政府能否满足民众的公共需求。因为税收实际上是由民众共同提供资金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从这两方面的定性分析看,我国广大的社会阶层并没有税负过重的感觉。具体到定量分析,一般税负水平是从三个层次来分析,第一是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我国大约是95%的水平;第二是财政收入(包括税收和一部分收费)占GDP的比重,这大约是25%左右的水平;第三是政府收入(包括财政收入和预算外收入)占GDP的比重,估计在35%~40%的范围内。
杨之刚:我国名义税负不高,但实际税负还是比较高的,这主要表现在政府的总收入上。政府的收入中有一大块是收费,政府收入中税收收入虽然只占GDP的20%,但如果加上预算外收入和制度外收入,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可达到30%以上。
优化税负结构比减税更急迫
《中国经营报》: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二者的关系是怎样的?税制结构的合理性方面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怎么协调二者的关系?
王朝才:税负水平主要决定于税率,税制结构和税负水平的直接关联度不大。我国的税制结构的确有优化的必要,现在正在筹划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就是优化手段之一。我个人认为可以利用这次两法合并的机会,考虑在宏观税负水平不变的条件下,采取拓宽税基、降低税率的手段给企业更多的发展空间。外资企业所得税率适当提高,内资企业所得税则要降低。
目前我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应该是在一个比较合理的水平,总体上我不主张降低税负,也不主张提高税负。其实税制结构的优化更迫切一些,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需要加强;增值税试点也需要再扩大;物业税也准备出台。这样用别的税收替代现在企业承受的税负,就可以使我国的税制结构顺利地协调起来。
申长平:税负是一个量的概念,而税制则是一个结构问题。在税制结构方面还有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首先是增值税税率偏高,遗产税等也需要解决;其次是资源税问题。目前的资源税水平远没有起到保护资源的作用。这样资源税没有起到保护作用,而国家应得的收入也流失了。还有就是需要加快地方税体系的建设。现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制度已经显示出了一些弊端:地方税收在增长快的时候,有一些地方税务部门出现了藏税行为,甚至有鼓励企业偷漏税的冲动。
杨之刚:总体上税收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我国税制结构问题表现在流转税太多、所得税比较少、财产税过少,这是第一层次的问题。在流转税里面无差异性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比较多,但有差异性的消费税比较少,消费税的特点是有两个作用:一个是限制消费的作用,另一个是公平作用。所得税里企业所得税过高,个人所得税过少。现在国际上企业所得税率是在趋减。因为企业的作用是“做蛋糕”,而个人确是“吃蛋糕”的。财产税现在太少,远没有达到其应有的作用,今后需要加强。
税收不合理影响个人和企业创造性
《中国经营报》:我国目前的税负水平对经济的影响有哪些?避免税负对经济的负面影响有哪些比较好的措施和手段?
杨之刚:税负对经济的影响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首先是个人方面的税收可以起到公平收入的作用,同时也会对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有影响。我国目前实行的所得税分项征收制不能起到公平税收的作用,今后的发展方向是综合所得税制度,即需要综合考虑个人的全年收入、家庭人口、个人健康状况和家庭负担等。企业方面的流转税虽然理论上是可以转嫁给消费者,但这也受到了市场供求弹性的制约。企业所得税名义税率和国外相差不大,但税前扣除的项目过少,这就使中国企业的税负相对较高。
王朝才:税收负担过分集中在内资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上,对企业的发展的确有影响。因为企业要参与国际竞争,我一贯主张给国企松绑。税收负担对经济的影响还表现在对个人行为的引导上,如高收入人群中,一部分人收入的45%会成为国家税收,可能会使个人的工作积极性有所降低。避免这种情况的措施就是降低边际税率。西方国家如日本、美国等就有过一次降税浪潮,也就是降低个人最高所得税率。但我国并不能简单地照搬他们的做法。首先发达国家税收中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例较高,如日本大约是个人所得税占10%、企业所得税占10%,而我国所得税收入不足总税收的4%。其次,西方国家发展相对成熟,其社会矛盾主要集中在公平问题上,而且中产阶级也是主流阶层。在我们国家则是发展的需求更为迫切,而且我国目前的收入差距也很大,因此我国仍应该强化个人所得税。一方面承认个人的贡献,另一方面还要通过税收解决贫富差距。
税收使用最怕乱开“口子”
《中国经营报》:有专家表示,政府臃肿和庞大是中国税负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税制结构和税收手段的滞后也是导致中国企业税负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应该怎么看这些问题?
王朝才:税收的使用是一个财政问题,从财政的角度并没有什么怕公开的,也不担心透明化,财政资金使用的关键问题在于预算的编制。我国目前的政府预算编制还不很科学,预算执行中的随意性也比较大,在财政资金使用中“开口子”也比较多。但这些问题并不在财政部门,正在推行的部门预算和绩效预算已经可以使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化了。但具体执行仍需要随着政府部门的改革而逐步推进。现在一些发达地区已经有相当程度的透明化了。
杨之刚:中国税收征管手段的确仍需要提高,曾有一些税管人员对好征的税就多征,不好征的就少征,对企业可能存在鞭打快牛的可能。当然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很少了。
申长平:政府臃肿和庞大主要在于各种行政收费性事业单位,这些行政性收费征收和使用都不规范。税收科学化、规范化和合理化的根本不是税负问题,而是预算外的收费问题。下一步政府改革的真正难题就是事业单位的改革。事业单位中既有属于公共产品的部分,如纯粹的基础性科学研究部门,也有具有赢利能力的单位,如出版社等,还有一些只是为收费而设置的部门。因此怎样将这些部门合理地划分归类,将不规范的收费纳入到相对规范的税收体系中是政府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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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孙可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