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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京6月23日电 记者 邓华宁、孙彬
房价是公众高度关心的重要经济信息,但只有科学、准确的房价信息才是有效信息。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城市房管部门发布的房价信息不仅过于笼统,而且随意性很大,常常根据领导需要搞出“不同版本”,不仅让消费者迷茫,而且有粉饰政绩之嫌。
目前不少城市房管部门发布的房价信息,都是将偏远郊区的房价与主城区房价扯在一起,算出一个平均数对外公布,以达到“平抑”房价的目的,并以此显示调控房价的“政绩”。更令人称奇的是,长三角某沿江城市房管局报出的房价竟然“内外有别”。该市房管局主要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一个内部吹风会上介绍,全市今年一季度新建商品住宅的均价为5850元/平方米。然而,时隔3天,这位负责人在一个房地产交易会开幕式上对公众表示,一季度该市新建商品住宅的均价为4325元/平方米,3天时间房价竟“下跌”了1500元!
究竟哪个数据是真实的呢?该市房管局一位人士透露,房管局公布的全市商品住宅均价从来不单独统计主城区房价,而是每次都把长江以北偏远郊区的房价拉进来一起算,甚至把政策规定的经济适用房房价也一并计算,这样自然就把房价拉低了。这正是房管部门公布的房价很低,市民却抱怨到处找不到低价房的原因。
一位房地产分析人士告诉记者,有效的房产价格信息应该是分区域统计出来的。房地产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即便在同一个城市,不同板块的房市也表现出不同的发展规律。因此,只有分板块来统计和发布房价信息,才能给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才能有利于主管部门了解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增加调控的针对性。
不分区域地统计房价,甚至将政策限定价格的房价也归集在一起算出的平均房价,表面上看来是政府措施得力,稳定了房价。其实这种“道具”式房价,不仅没有参考价值,还可能误导消费者的购房行为,延误购房时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把房价拿来作为粉饰“政绩”的一件道具,是对公众的失信和失职,这种做法应当改变。
( 责任编辑:悲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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