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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幼鸣
美国财政部长斯诺6月28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国政府将从国家安全角度,对中海油收购优尼科一案进行审查。斯诺说,美国政府是否批准该并购案取决于并购协议具体条款以及并购案所涉及公司状况。他同时指出,政府审查不应影响到外国对美投资的积极性。这一围绕中海油收购案的最新信息透露出,作为对并购有否决权的方面,美国政府将在“平衡的轨道”上行事。
不久前有京城媒体发表社论文章提出,在处理国际政治、经济关系中,“以东方的智慧改造西方的规则”——主张响亮、醒目,思路也不无建设性,可作为一个长远框架目标考量。不过,眼下在涉及中海油并购案这样的具体问题上,似乎还无法要求中方当事人与西方人“重分析”的习惯斗争,相反倒是需要相关方面重视“西方的规则”,研究之合辙之。简而言之,毕竟现在是中国企业试图并购美国公司;而西方规则中重程序与条款的思维方式为此次并购提供了可能成功的通道。
斯诺所言美国政府是否批准中海油并购案“取决于并购协议具体条款以及并购案所涉及公司状况”所指什么呢?其意并不复杂,就是要通过证据材料判断这一并购案是不是一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单纯公司”进行的一场“单纯经济活动”。如果以上“两个单纯”为证据所支撑,按照西方的“分析传统”,美国政府即使一万个不情愿,要在光天化日下否决此次并购,也十分困难。
在6月23日中海油发出以185亿美元全现金方式收购优尼科要约后,对其与美国第二大石油公司雪佛龙形成的竞购格局,国内不少媒体竞相以中海油“志在必得”加以报道,有的媒体重点突出国资委、国有商业银行对此次收购的支持。如此大张旗鼓的声张其实是在帮倒忙。中海油能够成功绝非一个出价多寡的单向度问题,“志在必得”、出价离谱反而将触动“两个单纯”的忌讳。
显然,中航油接下来的“收购之旅”并非一马平川。如果说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部遭遇美国政府审查尚出乎意料,国内舆论继续对重大国际并购抱以“粗放认知”便不应该。4月初,因外籍独立董事提出异议,中海油宣布“推迟发出收购要约”,两个月后发出正式要约时,“收购成本”已累计上升23亿美元。为之,国内公众感到“心痛”是有道理的。但是,部分人士据此认为中海油不该顾及外国人态度、优柔寡断,却值得商榷。因为,中海油是纽约、香港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高额负债并购后财务结构必然大变,公司从并购中将获得什么益处、有什么风险,必须对投资者有所交待。否则,岂不成了拿境外市场当A股市场了?
需要看到的是,中海油管理层在与独立董事沟通方面有低效嫌疑、难逃批评,但他们在向国际资本市场宣讲收购优尼科目的方面则显得头脑清醒、值得肯定。他们申明,收购在亚洲拥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权的优尼科与中国国家能源战略没有关系,纯属自身发展需要;在福建建设码头、内地铺设油管后,公司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储量严重不足,不得不选择收购。这一扼守“企业利益”的前提设置在并购经受美国政府审查时,或许将发挥显性作用。
中国企业于国际并购中破解非商业阻力的“内功”所在无疑是“利益主体化”,真正做到埋头于企业商业目的(它同宏观利益并无本质冲突)。而在此之前,起码要做到不再动辄把微观经济活动放在国家利益层面说事。现在国内一些城市认定国际并购是提升经济运行质量、盘活国资国企出路,虽然并购的成功案例几乎为零,“宣传动员工作”却搞得如火如荼。这种唯恐人不知“政府推动”的做法非常幼稚,亟待煞车。
在中海油“推迟发出要约”后,国际资本市场一度传言中海油的控股母公司——中国央企中海油集团将出面竞购优尼科。幸好这一传言没有成为现实!不言而喻,如果中海油集团直接下场对垒雪佛龙,于“两个单纯”原则下,通过美国政府审查的几率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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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