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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人做事重视“良心”,“凭良心办事”或“对得住自己的良心”这是不少国人做事的一项准则。应该说,良心是一个好东西,它既是一种信用,同时也是一种道德标准,并且它还是一个人品质与修养的一种表现。
但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良心”,或者说,不是每一个人在做每一件事的时候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具体到股市里来,“良心”实际上是一种很稀缺的品种。上市公司弄虚作假,大股东损害小股民的利益,这些都是有关当事者没有良心的一种表现。而正是由于这种良心的短缺,这就造成了当前中国股市的危机四伏。市场也因此印证了著名经济学家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的那句名言:没有良心的人办不好股市。因此,要拯救当前的沪深股市,要使股市走出当前的困境,这就需要当前股市上更多的参与者“良心发现”,特别是股市上的强势群体拿出自己的良心来。
其实,当前的股市正面临着一个“良心发现”的大好机会,即时下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由于股权分置的缘故,由于非流通股的低价发行、流通股的高价发行所造成的不公平,从而造成了流通股股东利益上的受损,特别是原本属于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以净资产值增加的形式转化成了非流通股的增值,以至于每一次的新股发行都变成了流通股股东的一次利益损失、非流通股的一次利益增加。因此,当前的这场股权分置改革,实质上就是要改革掉这种不合理的股市制度,通过非流通股股东给予流通股股东以“对价”的方式,实现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平等。因此,“对价”的多少既是非流通股股东给予流通股股东补偿标准多少的一种表现,同时,它又时衡量非流通股股东“良心发现”程度的一杆标尺,是非流通股股东良心的一种写照。
本来,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来说,完全是可以借着这场股改之机好好地表现一下自己的“良心”的。既然历史上非流通股股东凭借股市制度的不公平确确实实是占有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那么,在当前的这场股改中,将自己过去占有的原本属于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如数奉还给他们,或将其中的大部分返还给流通股股东,这理应是那些有良心的非流通股股东所应该做到的事情。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前两批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中,很少有非流通股股东是体现出了这种“良心”的。一个普遍的现象是,非流通股股东给予流通股股东的“对价”都很低,与非流通股股东历史上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侵占相比,明显是占有的时候很多,而拿出来的“对价”却很少。甚至有的非流通股股东,自己根本就不愿意拿出既得的利益出来支付“对价”,而是让上市公司拿出资本公积金出来买股改买单。有的非流通股股东,甚至还向流通股股东兜售权证,要求流通股股东倒拿出钱来高价购买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还有的非流通股股东拿出公司的成长性来作“对价”,大肆“忽悠”流通股股东。甚至还口口声声称自己的行为保护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这样的一些非流通股股东基本上是把“良心”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很难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因此,尽管国人很注重自己的“良心”,但具体到当前的股改中来,非流通股股东是否有“良心”,“对价”就是最好的标尺。不论在当前的股改中,非流通股股东如何表明自己,吹捧自己,但他们的良心到底怎样,用“对价”这根标尺一量就一清二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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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