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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曾因偿付能力不足而被点名的三家公司——中国人寿集团公司、太平洋寿险公司、新华人寿中,“太平洋寿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相对比较突出。”一位保监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中国人寿由财政部埋单,新华人寿也于今年初,发行了13.5亿元的次级债,增加了附属资本,延长了偿付时限,虽不能治本但也算治标。”
新华人寿董事长关国亮曾表示,次级债的发行,使后新华人寿在未来的3年-5年内将不会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
唯独太平洋寿险公司没有任何“输血”的迹象。
太保集团之前的战略是:在2005年之前将财险公司上市,将寿险合资,通过上市来解决偿付能力问题。但是,太保的愿望看上去非常渺茫。
标普在其报告《中国保险业信用前瞻2005-2006》中也提到:太平洋寿险的营运表现自其2001年成立作为太保旗下的寿险子公司以来至今未达到理想的水平,太保集团受累于寿险业务的资产负债状况偏弱,导致集团的整体资本率都低于国际平均水平。
据一份尚未公开调研数据显示,从2001年开始,太平洋寿险公司开始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偿付能力的缺口自2001年至2004年间逐年递增,分别为4.9亿元、72.4亿元、80.15亿元和88亿元,其2004年底时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3%。
而根据《保险公司最低偿付能力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之规定,对偿付能力充足率小于100%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就可将这家公司列为重点监管的对象,并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标准普尔金融分析师宝基舜认为,如果太保计划上市,或者建议中的外资入股能够落实,都有助强化该集团的资本实力。
“但是,上市原本是为了奖励好公司的,提升好公司的资产平台,而不是解决坏公司的问题的。”一位业内人士说,“太保寿险引进美国凯雷投资集团的进展甚微。凯雷已经对太保寿险做了多次资产净值调查,每做一次,就调低了太保人寿的资产评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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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骆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