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5年12月26日,本公司收到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5]422号)。 该批复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规定,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陕政函【2005】195号),对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140,572,240股,其中:陕西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有法人股60,072,245股,占公司总股本42.73%,为国有控股单位;国营黄河机器制造厂持有国有法人股2,583,3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4%。上述股份具有流通权。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提交相关股东会议表决。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