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我在西方生活了很多年,最近来到中国,在一家公司搞融资。看到很多‘企业家’中饱私囊,真的是为中国的经济担忧。很多公司都有两本账,一个税前利润5000多万的公司,上税只有100多万人民币。”——这是英国《金融时报》日前受到的一位读者来函中,对中国税收改革中存在问题所表示的担忧。 该报9日就此刊发了一篇题为《中国税改:挑战与良机》的评论文章,要点如下:
使这位读者感到“担忧”的事情,大概主要是某些中国企业的逃税现象。大多数在中国生活的人都能讲出一些不良“企业家”逃税的故事。在中国名列“十大暴利行业”之首的房地产企业,却在纳税榜上名列末座,仅北京一地,从2003年至2005年上半年,北京地税局调查的房地产企业逃税率就高达66%,查处的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房地产企业就多达24家。
但中国税制的问题并不限于逃税。新年伊始,中国至少有两件涉及税收的大事:其一,税务部门说,2005年中国税收收入比2004年增长了不少;其二,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在新年生效。
颇为奇怪的是,虽然在中国逃税的内企、外企、国企、私企均不在少数,但中国的税收收入却节节攀升,而且增幅显然远远超过GDP增幅。而个税法引起的争议更大。许多人认为,个人所得税应成为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手段之一,但1600元的起征点仍然无法改变纳税主体为“工薪族”而非富人的现象。一位中国经济学家说,“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
尽管社会各界多年来一直呼吁中国“与国际接轨”,开设消费税、奢侈品税、汽油税、遗产税等专为富人保留的税种,但这类税改措施却偏偏就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一方面是颇为普遍的企业逃税行为,另一方面却是税收增幅连年超过经济增长;一方面是守法企业抱怨税负太重,普通“工薪族”抱怨税后收入减少,另一方面却是富人心安理得地“合法躲税”“合理避税”,甚至“违法逃税”。这些看似混乱、矛盾、奇怪的“乱珠”般的现象,不能不说是各类利益集团围绕纳税展开的“博弈”的结果。
中国政府认识到了问题的症结所在。政府今年1月就要求税务部门“继续深化税收改革”,“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确实,在特意强调“建设和谐社会”的中国,税收制度的功能不可低估,其宗旨不应仅仅是确保政府的财政收入,更重要的是,应通过“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来实现某种程度的社会公正。
当然,完全指望税收调节来“扶贫”和实现“共同富裕”,也不现实,如果“劫
富济贫”力度过大,动作过猛,不仅无法实现社会和谐,反而会扼杀人们创造更多财 富的动力,起到“奖懒罚勤”“杀鸡取卵”的相反效果。因此,如何在“劫富济贫” 和“奖勤罚懒”之间取得恰当的平衡,就成了衡量税收制度好坏和当局执政能力强弱的重要标准之一。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