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以前,欧盟委员会就财政赤字持续超标问题向英国政府提出指责,并要求其最迟在今年7月24日之前采取措施,使赤字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降至欧盟规定的3%以下。然而,指责话音未落,英国财长回击之声已起。一时之间在控制财赤问题上,究竟是欧盟规定过于死板,还是英国政策华而不实,争论之声不绝于耳。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测算,自2004~2005财政年度开始,英国政府财政赤字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连续3年超标,分别为3.2%、3.4%和3.2%。欧盟委员会称,这表明英国出现财政赤字过量的现象已经不再是“临时性的”,需要采取措施认真对待。欧盟经济与货币事务专员阿尔穆尼亚表示,尽管与德、意等其他欧盟国家相比,英国的赤字情况并不“令人特别担心”,但欧盟委员会仍建议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宣布英国的赤字超标,并要求英国政府采取措施降低赤字。欧盟财政部长理事会预计将在月底举行的会议上讨论欧盟委员会的这一提议。
面对欧盟委员会的指责,英国财长布朗的第一反应就是“我们目前采取的措施十分充分”。眼下,英国政府的财政行为主要遵循两个基本规则。第一条规则就是英国财长布朗所钟情的“黄金法则”,这是他在1997年的首度预算演说中自创的名词,也是多年来布莱尔政府始终在名义上遵循着的法则,即在每个经济周期中确保公共债务与赤字持平,当时布朗承诺他的黄金法则“将确保政府在整个经济周期中所借全部债务仅仅用于投资,现金支出部分将完全由税收补足”。事实上,日本在20世纪80年代财政重建时就曾实行过这一法则,既保证了经济增长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财政状况。英国自1997年开始采用黄金法则以来,也一度成为财赤控制的典范国家。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很多人眼中,这条黄金法则在英国已经越来越有名无实,国家赤字的不断攀升正日益威胁到英国经济的正轨运行。何以至此呢?
另外一条规则则是欧盟1993年1月生效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元就是依照这一条约诞生的。尽管英国尚未加入欧元区,但仍受到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约束,该条约要求欧盟各成员国的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国内生产总值的3%。不过,如果英国拒绝遵守该条约,欧盟委员会并不能对其采取任何正式制裁。与上面的黄金法则相比,欧盟的规则设定了预算赤字的上限,确保成员国政府的公共债务始终处于控制之中。而且,由于这一规则的执行是由欧盟委员会而不是各国政府自己来监控的,因此可以保证一定的独立性。
事实上,对于这两种规则谁更有效的话题人们已经讨论多时。不过从眼下来看,似乎后者渐占上风。虽然从理论上讲,布朗的黄金法则如能切实执行将可以达到一种非常理想的结果。但在现实操作中,这一法则许可的两个退出条款却使得所谓的黄金法则基本上弱化为“无为而治”。首先,政府可以重新定义经济周期的长度,从而有更长的时间来平衡账面资金;其次,政府可以视情形需要重新分类资本支出,从而扩大与赤字相对应的投资融资数量。目前英国财政部对这两个条款照单全收,其结果可想而知。作为一条法则,黄金法则显然已经失去了最基本的约束意义。人们被迫陷入政府行为是否满足黄金法则要求的争论死结,而不是去考虑现实中存在的高债务是否合理和正常。
英国刚刚结束了长期以来经济高速增长、低利率和高就业率并存的发展阶段。在一个经济周期行将结束且经济继续走强的时候,一个国家最需要的就是充分有效的财政政策和措施,以刺激经济继续向前健康发展。而现在,英国恰恰在这个节骨眼上面临着财政政策的饥荒,一方面黄金法则光芒不再,流于不实;另一方面英国又不甘向《稳定与增长公约》低头。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英国的财政赤字高峰也许并不遥远。 (责任编辑:马明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