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公告》,在巨潮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全文。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菱集团和米塔尔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无偿派发期限2年、行权价4.90元、采用股票给付结算方式、行权日为权证存续期内最后三个交易日的欧式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派发的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总量不超过633,180,800份。
    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转债转股率的不同,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8.2-7份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具体派发比例如下:(1)如果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数量小于(含)772,171,707股,按照每10股派8.2份的比例发放;(2)如果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数量大于772,171,707股,每股派发比例计算公式为:633,180,800份/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流通股总数;(3)在可转债全部转股的情况下,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派发比例为每10股流通股获得7份。
    鉴于"华菱转债"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20日)起至股权分置规定程序结束之日期间将暂停转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20日)前一日(2006年1月19日)的公司股本结构与方案实施股东登记日的股本结构一致。截至2006年1月19日收市后,公司"华菱转债"累计已有1,893,717,300元转成公司流通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现为2,195,763,389股,其中流通股股份为880,388,389股。因此,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比例安排确定为:流通股股东每股获派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的比例=633,180,800份/880,388,389股=0.719206(份),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7.19206份认沽权证(或认沽权利)。
    特别提示:1、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06年1月23日)起至股改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华菱管线(000932)和华菱转债(125932)将停牌。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管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