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1月25日。
· 复牌日:2006年2月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2月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创兴",股票代码"60019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6年1月19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为:对价安排的形式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1380万股股票,于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0股股份对价。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代其支付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应付股份。
2、流通A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不需要纳税。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本次执行股份数量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 32,484,060 19.36% 3,680,460 28,803,600 17.16%
2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330,680 16.88% 2,775,190 25,555,490 15.23%
3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27,538,980 16.41% 0 27,538,980 16.41%
4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27,356,280 16.30% 7,344,350 20,011,930 11.93%
5 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 6,090,000 3.63% 0 6,090,000 3.63%
合计 121,800,000 72.59% 13,800,000 108,000,000 64.36%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2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2月7日,该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2月7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创兴科技"改为"G创兴",股票代码"60019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每位流通股股东按所获对价股票按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登记结算机构有关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中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别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非流通股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6,090,000 -6,090,000 0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5,710,000 -115,710,000 0
非流通股合计 121,800,000 -121,800,00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国有法人持有股份 0 6,090,000 6,090,000
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101,910,000 101,910,0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0 108,000,000 108,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A股 46,000,000 13,800,000 59,8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6,000,000 13,800,000 59,800,000
股份总额 167,800,000 0 167,800,000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数 可上市流通时间 承诺的限售条件
1 厦门市迈克生化有限公司 8,390,000 T+12个月 见注1
16,780,000 T+24个月
28,803,600 T+36个月
2 厦门大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390,000 T+12个月 见注1
16,780,000 T+24个月
25,555,490 T+36个月
3 厦门百汇兴投资有限公司 8,390,000 T+12个月 见注1
16,780,000 T+24个月
27,538,980 T+36个月
4 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 8,390,000 T+12个月 见注1
16,780,000 T+24个月
20,011,930 T+36个月
5 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 6,090,000 见注2
注1
:公司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承诺: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2: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厦门博纳科技有限公司承诺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90000股作为对价安排,博纳科技保留对其代付股份的追偿权,厦门海洋三所科技开发公司所持本公司原非流通股上市交易前应获得博纳科技的同意,并由本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故其上市流通时间暂不确定。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地址:厦门市建业路18号阳明楼8-9层
邮政编码:361012
联系电话:0592-5311832-399
联系传真:0595-5311821
联系人:李晓玲、连福汉
2、财务指标变化: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九、备查文件
1、《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上海市汇达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创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