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同志:
    新会计准则已经亮相,并且自明年开始率先在上市公司间开始实施。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系是如何架构的?
    江西 陆先生
    陆先生: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一套以《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为主体的包含其他相关法律、部门规章、行业自律型规范等内容、多层次全方位会计监管规范体系。 其中新《公司法》、《证券法》中涉及"会计"内容的条款共计34条,这些条款将组成我国针对上市公司会计监管体制的核心法律规则,具体而言,我国的会计监管体系包括如下体系:
    会计规则体系
    (1)《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2)《会计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相关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会计监管部门体系
    (1)财政部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工作(人员)的主管权、业务监督权、违纪处理权;(2)证监会:制定与证券相关的规章、上市公司监管权、违纪处理权(上市公司:行政处罚;责任人:行政处分、纪律处分);(3)工商部门:会计账簿的建立监督权等;(4)税务部门:涉税会计处理情况、纳税情况的监督、处罚权。
    会计信息引发的法律争议处理体系
    包括证监会受理相关证券监管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法院受理执法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此外,还包括以治理结构为基础的公司内部监控体系和会计行业自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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