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曾于2006年2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c.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公告关于召开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3月15日(周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14日、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路789号城建大厦21层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不少于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3月3日和3月1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于2006年3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律师;
(3)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根据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可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新疆城建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2006年2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或本通知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通过征集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991-4889813、4889803
2、传真:0991-4889813
五、现场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南湖路789号城建大厦22层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部
邮政编码:830063
(三)登记时间:
2006年3月13日、14日上午10:00-14:00,下午15:00-19:0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3月13日、
2006年3月14日、2006年3月15日每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沪市投资者投票代码为73854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投票代码为363545。投票简称均为新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投票简称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的申报价格
新城投票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议案 1.00元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例如,对于沪市投资者来说:如果股权登记日持有新疆城建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45 买入 1元 1
如果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2,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45 买入 1元 2
如果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3,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738545 买入 1元 3
对于深市投资者来说:如果股权登记日持有新疆城建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3545 买入 1元 1
如果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2,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3545 买入 1元 2
如果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变为3,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
363545 买入 1元 3
4、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其它事项
1、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将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日(2006年3月7日)起连续停牌。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方案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商定的时间安排,及时公告改革方案实施及公司股票复牌事宜,若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方案未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决议公告次日复牌。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4889813、4889803
传 真:0991-4889813
联 系 人:李若帆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