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风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06年4月6日召开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6年4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4、 审议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6、 审议公司《2006年生产经营计划》;
    7、 审议公司《2006年投资计划》;
    8、 审议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审议《关于申请2006年度银行授信额度事宜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太阳能电池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的议案》(清苑分公司);
    12、审议《关于投资建设100万只全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合资设立唐山风帆宏文蓄电池有限公司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清欠方案的议案》;
    四、参加人员:
    1、 截止2005年3月31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参加会议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6年4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前到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以2006年4月5日下午16:30时前收到为准。
    2、个人股东应出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除出示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2-3208529、0312-3208588
    传 真:0312-3215920
    联系人:郄钟锦、刘丰
    3、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所载《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特此公告。
    附件: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风帆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