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定于2006年4月14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关于郭辉华独立董事的辞呈;
    2、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本公司200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本公司200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不分配,不转增。 具体原因是:公司2005年度出现较大亏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后续发展,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原则,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5、本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6、本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将公司董事会组成人员由11人减少为9人,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和其他部分条款的预案(见附件1);
    8、关于续聘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本公司与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设备租赁事项:除本公司决策机构另有安排外,2006年度,本公司与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红河光明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设备租赁事项按照双方2005 年1月2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进行(详见本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正文-----重要事项中"租赁情况"介绍)。
    10、关于继续转让本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拟分别与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现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2959.2万股中的60%即1775.52万股转让给开远汇力贸易有限公司 ,转让价款1775.52万元;将本公司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股份2959.2万股中的40%即1183.68万股转让给红河新力商贸有限公司,转让价款1183.68万元。上述两项转让款共计 2959.2 万元 。继2005年2月、6月本公司两次转让所持有的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的60%的股份后,本次股份转让工作完成之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红河光明酿酒有限公司股份。
    11、关于加快印楝产业发展的议案,即在保持公司2001年原配股募集资金投向不变的原则下,根据2005年的实际状况以及现实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继续采取与优势企业协商合作等多种方式,适当调整相关资金配比,进一步加大在印楝植物原料、原料林的取得方面的投入,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由于印楝植物本身的生物特性,具体投入资金数额因市场变化而难以准确预计,超出原配股募集资金的部分以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12、本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参加会议对象:
    1、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2006年4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会议登记办法:
    1、凡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
    云南省开远市西南路120号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联系人:徐晖 吴永庆
    联系电话:0873-7123420 传真:0873-7122528
    邮政编码:661600
    四、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八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