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材料显示2004年度子公司永星电子虚增利润1250.48万元
昨日,律师严义明再次向证监会举报银河系旗下公司银河科技(000806)涉嫌虚报2004年度利润。昨日上午,严义明向证监会信访中心递交了举报材料,严义明称证监会信访中心工作人员已签收了其材料。
已承认2002、2003年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
严义明提供的举报材料显示,银河科技自2002年起连续三年业绩造假,旗下的子公司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永星电子)2004年度虚增净利润1250.48万元。华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银河科技年报数据显示,永星电子2004年的净利润为2002.18万元人民币。但是,严义明从成都市工商局查到的永星电子2004年年检报告显示,该公司2004年度的净利润仅751.17万元。
举报材料称,银河科技在公布的2004年度年报中虚构了子公司永星电子的净利润,其2004年年报涉嫌虚假陈述。
据记者了解,财政部广西专员2004年8—10月曾对银河科技进行专项审查,发现该公司2002、2003年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现象,并涉嫌虚假信息披露。北海市人民政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对银河科技进行整改,并于2005年7月要求银河科技出具内部整改处理意见。
银河科技对此并未及时公告。直到今年1月10日,银河科技才紧急停牌并发布公告,承认“2002年、2003年公司大股东银河集团以现金出资为公司包装了经营业绩,公司通过将与大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确认为收入的方法,虚增销售收入2.63亿元(不含税收入2.25亿元)、虚增净利润4300万元”。
银河科技仍是深圳100指数成份股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银河科技虚增利润的结果,与北海市地方政府对银河科技的偏袒以及证监会对银河科技的监管缺位有一定关系。
当年财政部查出银河科技存在业绩造假后,北海市地方政府选择通过内部处理的方式,让银河科技用所谓的优质资产填平了2.63亿的业绩窟窿。证监会到现在为止也没有对银河科技做出任何处罚决定。
严义明认为,北海市人民政府要求银河科技出具内部整改处理意见,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原《证券法》第七条规定,证券市场的监管机关为中国证监会及其在各地的派出机构而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北海市人民政府的行为显然属于越权的违法行政行为,该行为应予撤销并由证监会重新调查处理。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银河科技还是深圳100指数的成份股,一些专门对应深圳100成份股设计的基金和信托产品必须无条件地配置银河科技。一位基金经理告诉记者,业内都很清楚投资该股的风险,但是深交所不剔除银河科技,他们也别无选择。 (责任编辑:王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