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公司以拥有的湖南金润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三亚瑞达置业有限公司95%的股权、湖南巫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5.78%的股权、湖南高科技创业投资公司10%的股权以及衡阳市灵芝山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按36,795.19万元的价格,与湖南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36.988%的股权按36,829.87万元的价格进行置换。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之间的差额34.68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并将此资产置换作为公司正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安排对价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规定,公司本次资产置换属重大资产重组,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本公司于2006年3月16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6]35号)。经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特此公告。
     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