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3月15日披露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文件中出现差错。在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承诺中,“ 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向2006年度股东大会提出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应更正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向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出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