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3月22日,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内国资产权字[2006]67号),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