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众会字(2006)第0626 号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实业公司”)2005 年度的会计报表,并于2006 年3 月12 日出具了沪众会字(2006)第0627 号《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新潮实业公司编制了后附的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新潮实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和《特殊担保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新潮实业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新潮实业公司2005 年度已审的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内容进行了复核,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之处。
    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作为新潮实业公司披露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12 日
    附送:
    1.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2.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特殊担保情况表
    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年度的《上市公司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和《特殊担保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2005 年末,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之间存在资金占用情况。有关情况如下:
    一、资金占用情况
    (一)年初占用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2005 年年初占用本公司资金1,313,148.48 元,是本公司临时为新牟国际集团公司代垫的部分款项。
    本公司2005 年年初占用新牟国际集团公司319,580.00 元,主要是新牟国际集团公司北京、上海办事处为本公司临时代垫的部分款项。
    本公司的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山东牟平新牟财务公司2005 年年初占用本公司资金191,595.75 元,是本公司临时为山东牟平新牟财务公司代垫的部分款项。
    (二)本年累计新增占用及偿还情况
    1 新牟国际集团公司
    2005 年内,新牟国际集团公司新增占用本公司资金891,967.39 元,主要是购买本公司的轿车而增加;偿还欠款减少占用本公司资金1,436,079.79 元。
    2005 年内,本公司新增占用新牟国际集团公司资金260,564.25 元,偿还欠款减少占用新牟国际集团公司资金305,300.00 元。
    2 山东牟平新牟财务公司
    2005 年内,山东牟平新牟财务公司无新增占用,全部归还了占用本公司资金191,595.75元。
    (三)年末占用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769,036.08 元,本公司占用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资金274,844.25 元,相抵后控股股东新牟国际集团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494,191.83 元。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山东牟平新牟财务公司无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其它关联方无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共占用本公司资金494,191.83 元。
    二、特殊担保情况
    本公司无特殊担保情况。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3 月1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