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曾亮亮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针对国务院前不久颁发的《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清华大学教授于安指出,《配套政策》中的政府采购措施,较之其他的财政金融措施而言,让给了国内企业庞大的市场。
于安认为,财政金融措施是政府具体给经费,而政府采购涉及到具体产品上,将科技产业同市场更加密切地结合起来。其中,要求政府部门优先购买列入自主创新目录的产品;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国产设备采购比例一般不得低于总价值的60%等具体的规定,都表明了依靠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的产业化。
据于安透露,《配套政策》中所提到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等实施细则,财政部正同相关方面着手制定。至于涉及到中央和地方各省市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的具体措施,应由中央及地方各部门依据当地情况落实。 (责任编辑:胡立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