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纳从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获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担保
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004年12月13日公司五名董事开董事会会议,同意为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
限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借款1800万元提供担保。 该董事会会议是在未
通知全体董事的情况下召开,会议决议没有开会地点及会议具体时间,也没有
会议记录,公司也未有存档材料。在这种情况下于2004年12月13日以公司名义
在福州与中信实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向中信
实业银行福州分行借款1800万元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也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汇天生物为福建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同受同一实际
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
    该担保合同签订时违反了有关规定,其法律有效性存有疑问。鉴于以上情
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应承担担保责任,若因此引起纠纷,则应由司法机
关裁决。公司将采取措施与借款银行、借款单位及实际控制人进一步交涉,公
司将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
    截止公告日,从公司已掌握的资料显示:尚未解除的对外担保累计为297,
017,562.47元(不包含本次公告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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