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大通清江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大通")近日因改制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实施了如下关联交易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苏大通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清江机电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大通路1号
    法定代表人:官伟源
    注册资本:6800万元
    主营业务:漆包线生产销售
    股东: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0%股权;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自然人官伟源、王明生、郑启荣分别持有2%、1.8%、1.2%股权。
    经营情况:经审计,截止2005年12月31日,江苏大通总资产为28,374.24万元;净资产为8,619.94万元;总负债为19,754.30万元。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6,798.58万元;实现净利润972.89万元。
    二、公司收购江苏大通公司部分股权
    1、交易概述:公司与自然人官伟源、王明生、郑启荣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出资人民币431万元收让上述三个自然人持有的江苏大通5%股权。其中出资172.4万元受让自然人官伟源持有的江苏大通2%的股权;出资155.16万元受让王明生持有的江苏大通1.8%的股权;出资103.44万元受让郑启荣持有的江苏大通1.2%的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江苏大通公司55%股权,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5%股权。
    2:关联关系及表决程序:鉴于官伟源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此次股权转让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运作过程及表决程序是积极、稳健的,很好地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此项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定价依据:按照江苏大通公司截止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依据。
    三、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入股江苏大通公司
    1、交易概述:公司与中国海淀集团(以下简称"海淀集团") 、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同意三方共同对江苏大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海淀集团以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的等值港币增资江苏大通公司,本公司与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江苏大通对截止2005年12月31日前利润进行分配的部分所得(其中公司为人民币385万元,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315万元)出资。增资完成后,江苏大通的注册资本增加到1亿元,名称变更为"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经营性质改为"中外合资公司", 海淀集团以折合人民币2500万元的等值港币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25%。
    2、关联关系及表决程序:鉴于本公司董事长韩国龙兼任海淀集团董事局主席,本公司董事兼任海淀集团董事,本公司董事同时兼任海淀集团董事,此次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韩国龙、石涛在本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关联交易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此次关联交易的运作过程及表决程序是积极、稳健的,很好地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对关联交易行为的要求。此项交易是公平的、合理的,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3、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大通机电有限公司(原为"江苏大通清江机电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3)英文名称:JIANGSU DARTONG M&E CO.,LTD
    (4)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大通路1号
    (5)法定代表人:官伟源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
    (7)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电线电缆、电磁线、机械、电机、电器和进出口业务。
    (8)股东: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1.25%股权;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33.75%股权;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
    (9)股东出资方式: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江苏大通公司股权出资;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持有的江苏大通公司股权出资;中国海淀集团有限公司以折人民币2500万元的等值港币出资。
    (10)经营规模:近期为年产2万吨特种漆包线生产能力
    (11)投资总额:23,000万元
    (12)高管人员安排:合资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冠城大通委派4人、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派2人、海淀集团委派1人。董事长、财务总监由冠城大通委派;副董事长由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和海淀集团各委派1名;总经理由江苏清江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委派。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