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06年4月25日上午在公司201会议室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 有关会议内容详见2006年3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06年4月11日收到浪潮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在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临时提案》的申请,浪潮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07%的股份,该提案人的申请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临时提案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2006年1月1日正式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6年3月16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上述申请将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前述提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2006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将于2006年4月14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s://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