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3月28日发出召开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6年4月14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6]38号)的要求,建议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对《关于修订〈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审议。
    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5年度股东大会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列入2005年度股东大会议程。新增加提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原定于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日期及其他会议议程不变。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