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有关规定,在本公司200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基础上,现对公司2006年度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如下。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计量单位:万元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关联交易总额 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一、采购业务 1、农产品 39000 总计 14.28 上年总金额
    2、其他 集团总公司 1000 40000 9.35 20555二、销售产品 1、农产品 及下属单位 13000 总计 3.45 540
    7、尿素 2000 15000 7.23 9423三、接受劳务 10000 90.91 248四、商标许可使用 20 100 3572.5
    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是北大荒的控股股东,占总股本的70.48%%。注册资本:人民币陆拾亿元,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175号,法定代表人:吕维峰,主营业务包括:农林牧渔业、采掘、生产加工、交通运输、建筑工程、房地产开发、物资供销、仓储、金融保险业、文教卫生、社会服务业;承接境外农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农业行业所需的劳务人员等。
    2、其他关联单位是集团公司所属的企业,与北大荒同受集团总公司控制的独立法人。
    3、公司预计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交易总额为6502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北大荒与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单位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双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关联双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北大荒是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除用自己生产的农产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外,还需要从集团总公司所属单位收购部份生产用原料。同时,北大荒的部份农产品、化肥等也销售给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加工企业。
    2、由于集团总公司地域广阔,在这些区域内没有其他的企业、单位,全部是集团总公司所属单位,北大荒就处在集团总公司所属单位之间,原料运距相对较近,因此,形成了上述的原料采购与销售业务。
    3、北大荒与关联单位的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这些关联交易对北大荒本期以及未来的生产经营效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4、上述关联交易对北大荒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合同条款
    2006年各项关联交易签署协议的主要条款与2005年签订协议条款内容相同。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