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方案要点
春晖股份的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持有股份的上市流通权,公司以向流通股股东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作为对价安排。 公司以流通股股份18502.92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12943.6609万元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10股转增6.995股,相当于送股模式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0股的对价。
上述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相当于送股模式下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送3.0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
截止本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七家非流通股股东均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保证,如果其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损失。
3、公司所有非流通股股东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非流通股股东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日程安排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5月12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召开日: 2006年5月22日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5月18日-5月 22日
四、本次改革春晖股份股票停复牌安排
1、公司董事会将申请春晖股份股票自2006年4月17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
年4月27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春晖股份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4月26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春晖股份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确有特殊原因经交易所同意延期的除外。
4、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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