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按产品或劳务 占同
类交易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总额
等进一步划分 比例
铝材角料 宁波双圆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不超过500吨 5%以
内
宁波双圆有限公
铝材
司
销售产品或商品 不超过1500吨 10%
以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华声康,注册资本人民币4776万元。 主要经营:铝制品、不锈钢制品及其专用设备、家用电器、铝材、铝工业配件、铝制品生产成套设备的制造、加工;金属材料、普通机械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普通汽车货物运输。住所地:宁波市江东区周宿渡16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大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本公司28.72%的股份)为宁波双圆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华声康先生系本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宁波双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已有五年的交易往来,信誉较好,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双方协议规定的货物购销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有国家定价的,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执行;无国家定价的,按当地市场一般通行的价格协商确定;若无可比的当地市场价格,则为推定价格(推定价格是指依据生产成本加上合理平均利润后构成的价格)。任何一方均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结算方式为:双方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购销数量,按季结算货款,货款应于每季末前支付。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铝材厂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的历史原因及长期业务关系考虑,由于此关联交易占公司总销售额、总采购额的比例较低,且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故此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较小。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华声康回避表决,其他八名董事全部赞成。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将此项关联交易提案提交2006年4月24日召开的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董事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在一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2)此类关联交易遵循了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3)此类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铝材厂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的历史原因及长期业务关系考虑,交易占公司采购和销售的比例较小,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05年2月18日公司与宁波双圆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向宁波双圆有限公司提供铝材,每年不超过1500吨,占本公司总销售额的10%以内;宁波双圆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铝材角料,每年不超过500吨,占甲方总采购额的3%以内。货物购销按照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结算方式为:双方根据每月实际发生的购销数量,按季结算货款,货款应于每季末前支付。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即从2005年度-2007年度),自双方签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确认后生效。此项交易为持续的关联交易,考虑市场波动因素,协议约定双方可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动对购销数量、种类作适当调整。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