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或"公司")董事会接受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委托,负责办理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拟于2006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申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仅对公司拟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函")。
    征集人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并保证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东安动力基本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DAAE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涛
    公司董事会秘书:姜俊奇
    公司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3栋
    邮编:150036
    公司注册时间:1998年10月8日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邮编:150066
    电话:0451-86528172、86528173
    传真:0451-86505502
    互联网址:https://www.hahang.com.cn
    电子邮箱:dadl600178@263.net.cn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经营范围是:微型汽车发动机、变速器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和销售
    (二)征集事项:公司董事会将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表决权。
    (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签署日期:2006年4月26日
    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6年6月21日召开的东安动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设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1日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19日至6月21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2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
    (四)、会议审议事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方案除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五)、会议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今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特发出本投票权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1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 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前;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股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范围内的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股东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通过最近年度工商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照上述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2)委托投票的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能清晰辨认)、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但所有的复印件均需股东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相关文件发送至公司证券部,确认授权委托。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之前,证券部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书有效,逾期则授权委托无效;由于投递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证券部,则授权委托无效。请将全部提交的文件密封,注明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51号 东安动力证券部
    收件人:姜俊奇 王江华
    邮政编码:150066
    电话:0451-86528172、86528173
    传真:0451-86505502
    5、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见证律师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交征集人在相关股东会会议上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①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② 股东已按本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③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④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①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③股东将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④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赞成、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多选无效,未做选择的表示同意征集人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六、备查文件
    载有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署
    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注:本表复印有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公司/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公司/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6年6月21日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东安动力8#301会议室 召开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表决意见
    (注: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三项必选一项;多选,则视为该委托事项无效;未做选择的,表示同意征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