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六日电 国家统计局对中国三十一个省(区、市)六点八万个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季度农民现金收入人均一千零九十四元人民币,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百分之十一点五,增速与去年同期相比回落六零点四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二十六日称,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人均四百四十七元,同比增长一成七。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是农民收入增长两位数的主因。其中,外出务工得到的收入人均一百六十四元,增长逾二成。
出售农产品收入增加。农民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人均四百零二元,同比增长百分之六点四。
此外,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收入继续回升,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增加。
(责任编辑:田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