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简称:G 旭飞
    股票代码:000526 上市地点:厦门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丽妮、林秀珍
    住 所: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 年4 月29 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厦门旭飞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生效的条件是相关的股权转让工商手续办妥。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人
    (张丽妮、林秀珍)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在本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G 旭飞 指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达润公司 指深圳市达润投资策划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张丽妮:女,52 岁,中国国籍。
    林秀珍:女,33 岁,中国国籍。
    2、本人(张丽妮、林秀珍)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本报告书提交之前,本人(张丽妮、林秀珍)合并控制深圳市达润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其中张丽妮持有达润公司31%的股权,林秀珍持有达润公司69%的股权。截止本报告提交之日,达润公司是厦门旭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第四大股东,持有G 旭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6,050,000 股,占G 旭飞总股本的6.29%,限售期至2009 年3 月1 日止。
    根据2006 年3 月29 日本人(张丽妮、林秀珍)与深圳市椰林湾饮食有限公司、林月英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张丽妮占达润公司31%的股权,其愿意将占达润公司31%的股权以人民币11.78 万元转让给林月英;林秀珍占达润公司69%的股权,其愿意将占达润公司69%的股权以26.22 万元转让给椰林湾公司。该协议书在上述四方签字盖章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后生效。该《股权转让协议书》已经过深圳市公证处的公证,并已于2006 年4 月26 日办妥股权过户手续。
    本次持股变动后,本人(张丽妮、林秀珍)不再持有达润公司的股权,也不再通过达润公司持有G 旭飞的股份。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人(张丽妮、林秀珍)在本报告提交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G 旭飞挂牌交易股份。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
    五、 备查文件
    1、 关于达润公司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六、 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各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字: 张丽妮 林秀珍
    盖章:
    签注日期:二00 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