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前收到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地税局《关于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堡地税函[2006]7号),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冀地税函[2006]44号文批复,我公司自筹资金建设的低盐纯碱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2005年度国产设备投资2393.1万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合计可抵免所得税9572546元(按国产设备投资2393.1万元的40%合计)。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