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5 月9 日,新浪网、和讯网等报道称:“建银投资入主后,将剥离宏源证券的一部分不良资产,宏源也得以将正在托管的新疆证券相关资产整合进来”。
    二、澄清声明
    现就以上媒体的报道,我公司澄清如下:
    1、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的注资,是用于充实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补充营运资金。(详见5 月8 日,巨潮网《宏源证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根据中国证监会批复,公司已托管新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证券”)的经纪业务。
    3、日前,公司已与新疆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签订了《新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转让协议》:新疆证券行政清理工作组以约人民币248万元将全部新疆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项目转让给宏源证券,现正处于尽职调查中。
    4、在此,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5 月1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