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华泰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李建华等十九位自然人收购华泰集团有限公司60%而间接收购本公司的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证监公司字[2006]78号),该批复对李建华等十九位自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并同意豁免李建华等十九位自然人及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因后者在履行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相关承诺时增持1300万股流通A股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