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5月23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提案》。 当日,公司董事会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06年5月26日上午在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该提案,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0名,董事方子玉因病未能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景发先生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05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提案》议题明确且有具体决议事项,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股东大会职责范围,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要求。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同意《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决定提交2006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