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翔于2006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持"陆平机器" 43.80%股份的议案》,同意在原持有辽宁陆平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30%股份的基础上,拟分别收购华翔集团、宁波众信所持有的陆平机器
35.69%、8.11%的股份,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的陆平机器股份比例将增加至
73.80%,实现对陆平机器的控股。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资产收购属重大资产收购,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2006年3月1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此次交易的相关审批材料,之后在中
国证监会相关反馈意见的要求下相应修改了《重大资产收购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公司于2006年6月1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宁波华翔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经审核,同意你公司按照证公司字[
2001]105号文件规定实施重组。
    依据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的规定,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
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会议召开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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