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邯钢集团) 为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邯钢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632178371股,占总股本的59.06%。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对冲认购权证行权的需求,邯钢集团决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流通股股份,本次增持的具体计划为: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亿股;
    增持资金总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
    增持价格:按二级市场价格增持;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买;
    增持实施时间:自本次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内。
    本次增持并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已于2006年6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105号《关于同意豁免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的批准。
    对于本次增持行为,邯钢集团承诺如下:
    1、在股份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出售该次增持的流通股股份。
    2、在遵守股改承诺的基础上,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至增持计划结束期间不减持原已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
    3、增持过程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