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负6亿元证券民事诉讼赔偿的东方电子(000682),今日宣布启动股改,但暂末公布方案。对于东方电子来说,如何处置6个亿的民事赔偿,将是股改方案成败的焦点。
2003年3月,湖南400多位投资者委托本报与律师取得联系,他们当中,有为数不少的人进入了参与了诉讼,由于有银广夏的先例,东方电子启动股改,意味着这场“冻结”3年之久的官司有望取得突破性进展。
17日前公布具体方案
东方电子的股改动议显示,非流通股股东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共同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上述股东合计持股31584万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达到交易所启动股改的要求。
东方电子股票将自6月5日起停牌,公司将在6月17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文件。东方电子同时表示若不能如期披露,将刊登公告取消本次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股票即将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
与银广夏一样,证券民事巨额赔偿将成为决定东方电子股改成败的最大筹码。目前,虽然法院还没有正式判决,但中小股民6亿多元的索赔标的却让东方电子非常尴尬。此前,东方电子探讨了包括发行可转债偿债、债转股等多种赔偿方法的可行性。
延续银广夏模式?
“银广夏的赔偿加股改的办法,有可能成为未来类似公司效仿的对象。”湖南本土一位法律人士认为,东方电子的股改方案很有可能将延续银广夏模式。“对于大多投资者来说,接受和解仍然是一种较好的选择。”
东方电子案是国内证券市场金额最大的一起证券民事赔偿案。共涉及原告近7000人,诉讼标的额约6亿元,该案部份已经过证据交换,但始终没有正式开庭。
今年4月17日,在一次由福州地区四家律师事务所举行的东方电子证券民事赔偿案的讨论会上,与会投资者和律师都表示了愿与东方电子达成和解的愿望。会议还就东方电子民事赔偿与股改相结合的可能性进行了探讨。鉴于东方电子的现状,多数与会者提出了“现金+送股”的赔偿方案。
作为湖南东方电子诉讼人代理律师的宋一欣此前也曾向记者表示,欢迎东方电子将赔偿与股改结合。宋一欣认为,股改中择机联动解决民事赔偿案,相对于控股股东而言,这只是支付的另一种形式的“对价”,只是支付的对象不是流通股股东而是权益受损的投资者而已。另一个方面,上市公司发生虚假陈述行为导致一大批投资者权益受损,导致上市公司信誉受损,作为控股方与实际管理者也难辞其责。 (责任编辑:郭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