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送现金0.3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
    ●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
    ●除息日: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星期二)
    本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200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获得批准,公告已刊登在2006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C64版、《中国证券报》A12版。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末总股本329,726,9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0元(含税),总计需支付现金为9,891,809.5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36,763,212.37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3日(星期二);
    2、除息日: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0日(星期二)。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年6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27元;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元。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当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其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再进行派发。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五、咨询事项
    咨询电话:010-88578860,88578820
    传 真:010-88578825
    六、备查文件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8日 |